为做好教师岗位聘用工作,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办法(修订)》(陕师党发〔2023〕65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20〕99号)精神,现将本次教师聘期考核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教师聘期考核涉及范围:我院参加2017年教师岗位聘用且目前在编在岗的教师。其中,对于签订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或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合同的教师,合同仍在执行期的,不参与本次聘期考核;合同期满后,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2017年以后到校工作的教师,聘期考核结果以首聘期考核结果为准,不参与本次聘期考核;未进行首聘期考核者,不参与本次聘期考核,待期满后进行首聘期考核。
如教师因职称晋升而致现岗位与原岗位不一致的,本次聘期考核按当年签订岗位分级合同的职责任务进行考核,表内备注栏须填写合同上的原岗位等级(见附件名单)。
二、考核依据及内容
教师聘期考核坚持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考核工作以合同约定的聘期目标、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等为主要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教师师德师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情况。
用于本次教师聘期考核的业绩成果须为2016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取得,且符合《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办法(修订)》(陕师党发〔2023〕65 号)相关要求,T系列认定办法出台之前的业绩成果,可按原先业绩成果认定规则填报。
三、考核程序
教师关键三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太阳集团城娱8722官网教师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提交至院办任嘉羚处(邮箱:renjialing@snnu.edu.cn)。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
学院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20〕99号)规定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教师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或晋聘;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予以低聘、解聘或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教师聘期考核工作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位教师务必高度重视,把握时间节点,确保考核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严格把关,依规依据组织考核。学院将充分发挥考核主体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程序组织实施,对标聘期岗位职责、认真审核业绩成果、严格把控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所有参与考核的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要求,并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3.全面总结,认真准确填报业绩。教师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后续学校开展教师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依据,参与考核的教师须认真总结聘期工作,细致准确、实事求是准备考核材料,按学校要求和学院具体安排参加考核。如有弄虚作假、使用不正常手段干扰考核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附件1:太阳集团城娱8722官网教师关键三级及以下岗位名单(2017年).pdf
附件2:太阳集团城娱8722官网教师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zip
(相关附件请查看教师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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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